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《決定》提出:“健全為基層減負長效機制?!?/span>接著,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又印發了《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若干規定》,黨中央首次以黨內法規形式為基層減負。所以,減負是基層期盼和國家重視的雙向奔赴。破解基層“小馬拉大車”難題,不僅體現為工作“減量”,更是要注重標本兼治,通過治理轉型、制度創新、作風轉變等手段達到減負目標。
明晰工作流程,厘清權責邊界。根治基層負擔過重問題,著力在“輕車減負”上做減法,在“壯馬賦能”上做加法,建立邊界清晰、分工合理、權責一致、運行高效的基層治理體制。按照“依法下放、非準禁入”的原則,防止職責任務隨意下沉。設置職責任務下沉的標準和門檻,職能部門下放職責任務要按照事前醞釀、提出申請、組織審核的程序進行;按照“精簡效能、動態調整”的原則,推動基層職能優化、結構再造、人員重組,傾力推動力量往下沉,強化基層治理隊伍建設,增強基層組織的任務承載力,提升基層干部的話語權;按照“誰主管、誰負責”原則,科學規范部門管理,建立權力清單、規范責任清單,防止有關部門隨意“甩鍋”、層層”甩鍋”亂象。
加強源頭管控,轉變督考方式。從制度層面著力,制定詳細的“減負清單”和“落實程序”,推動應減盡減、能減必減,通過建立長效機制,牢牢守住精文減會硬杠杠,緊緊扼住基層重負反彈回潮的沖動。統籌規范督查考核事項,明確同類督查考核事項合并開展,涉及多部門的集中組團開展,變“多頭式”考核為“一站式”考核,做到“多考合一”,實現督考由“一窩蜂”向“一盤棋”轉變。改變“材料一摞、制度一墻”的考核方法,不搞花拳繡腿,不要繁文縟節,主要看工作實績。深化精準問責、規范問責,避免問責泛化、簡單化,嚴禁任性問責,防止問責走樣,落實容錯糾錯機制,實現激勵性和懲戒性的平衡,營造理性與寬容的干事創業氛圍。
優化工作作風,促進真抓實干。習近平總書記強調:“樹立和踐行正確政績觀,持續深化整治形式主義為基層減負?!弊黠L建設只有進行時,沒有完成時。要從思想層面入手,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,樹立正確的政績觀、權力觀?;鶎訙p負,重在減形式主義、減官僚主義、減層層加碼?;鶎迂摀^重,問題出在基層,根子在一些上級部門及領導。只有讓上級部門及領導樹立和踐行正確的政績觀與權力觀,改變工作作風,基層干部才能真正成為減負政策的受益者。
減負不等于減擔當,而是讓基層干部減掉不合理負擔后輕裝上陣,基層干部才能有更多時間和精力用心用情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,才能真正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